律师你好我有件事想咨询一下,我年前的时候在一家小贷公司办理贷款,我办的是房产抵押贷款,当时他们家的业务员承诺我说十天之内下款利息是1.28服务费是五个点,当时我的土地证没有过户,还在建行有房贷,需要垫资。他们说可以垫,利息是每天千分之2.5,当时是垫了46万,办不动产权证的时候他们又说必须的催证那样快,催证花了5000多,等不动产权证办下来 正好是两个星期,这时候他们家又变卦了说利息是1.58服务费是七个点,理由是马上就要过年了都是这个价要办就办不办就拉倒,我当时没同意它们就说那就再等过年了,因为我当时急着用钱他们答应先借我20万,利息是5%,但我的房子必须要抵押给他们,就这样在年前的时候我和
8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遭遇到了高利贷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举报该公司的非法行为。 联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司法部门,寻求帮助和保护。 尽早与债权人协商,要求还款,并明确告知对方借款利率过高,违反法律规定。 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支付凭证、催收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