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年前不慎替别人贷了一笔款,也就是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以登记的名义让我签了字,事隔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有了这笔贷款,然后我就去银行问了一下,银行复则人说这笔钱当事人已经全部承担了,不会向你要的,我就回来了。事情又隔几年发现这笔贷款还挂在我的名上,我想咨询一下以后对孩子考学或者其它方面有什么影响吗?
21天前尊敬的客户,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以公司的名义借走款项,并且没有偿还能力,那么该款项将被视为无效债务。因此,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该款项。 然而,由于时间已经过去20年,银行可能认为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已明显减弱,因此可能不再坚持要求借款人偿还该款项。此外,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未能偿还该款项,银行也可能选择通过诉讼来追讨债务。 至于对孩子的考试和未来生活的影响,这主要取决于借款人在银行的信用记录和个人信誉。如果借款人在银行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信誉度,那么银行可能会考虑放宽对其偿还能力的要求。相反,如果借款人在银行有不良记录或信誉不佳,那么银行可能会更严格地要求其偿还该款项。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银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也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