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被公司以不符合条件辞退该怎么维权
2025-05-08 21:51在试用期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了您的劳动关系,并且没有提前30天通知您,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经济补偿金,则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同时,您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及时支付的加班费等。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