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月2号到一家连锁服装店上班,到14号下午回到家发现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也接受不了店长的说辞,于是把工作辞了,店长说自愿辞职的未满一个月是没有工资
2026-03-04 16:53您好!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并且已经提前告知店长您的决定,那么您有权要求得到全额工资,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和绩效奖金等。 另外,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您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之一,它公正、公开、快速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提供了一种较为便捷的维权方式。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与店方的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于日后证明您的主张。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