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按离婚协议房子判给女方,男方得个门面但没地方住就没有搬出去的,想咨询这样有法律效率没?男方现反悔说没地方去死活不搬,女方还是男方假释期担保人员,是否有权不当担保人并有权让男方搬出去,?
2024-09-29 20:46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财产分割和抚养权分配,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反悔不愿意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据该协议追究对方的责任。 关于男方是否可以作为担保人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男方是在假释期间,且女方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他的情况。但是,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至于女方是否有权不担任担保人以及让男方搬出去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协议内容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离婚协议中,如果有明确规定,女方有权不担任担保人或要求男方搬出房屋。因此,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