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不打电话回访就放款违法吗
1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在上述法律规定中,没有提到“贷款公司不打电话回访就放款”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如果贷款公司在放款前没有对借款人进行电话回访,这并不必然违反法律规定。 然而,贷款公司的行为可能会影响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借款审批流程。为了维护良好的信贷环境和社会秩序,建议贷款公司采取更负责任的做法,确保贷款过程的透明度和安全性。同时,消费者也应通过合法渠道了解和监督贷款市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