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的问题是:一对孤儿小时候父亲去世,妈妈嫁给了叔叔,是叔叔和妈妈一起把他兄妹两个抚养长大,现在哥哥结婚了,户口和爷爷奶奶一起的,由此的得到国家的扶贫房的好处。现在大伯要求哥哥也一份赡养老人的费用,理由是:如果没有爷爷奶奶户口,你凭什么得到这个好处。如果不出赡养费,这个抚贫房应该拿来大家分。可哥哥委屈,又不是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的,上我出赡养费于理不合。我想请问,这个问题还怎么解决
18天前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家庭继承权和财产分配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原则是“依法继承”,即按照法定顺序和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没有出生,因此不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 关于抚养关系,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获得扶助,可以通过诉讼或调解等方式解决。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与被抚养人之间的抚养关系,并且要考虑到抚养关系的建立必须有事实依据。 至于扶助房的归属,这取决于您是否享有法定继承权以及该房屋的性质(例如,公房、私房等)。在中国,公房一般由政府或单位管理,而私房则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扶助房属于私房,那么它应当归其所有人所有;如果是公房,则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处理。 最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您的权利并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