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的地方生病了,老板也治了,但是中间老板要其家人打个3万元的借条,说什么只要家人签这一次,之后看病的钱就不用签了,他会给钱的,请问这个字能签吗?
11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因工受伤或者患病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如果您认为该笔费用属于工伤治疗费,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并保留相关的医疗票据等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另外,如果该笔费用不属于工伤范畴,则可能涉及其他赔偿责任,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 请您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