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银行职工,现在是怀孕状态,劳动合同是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在职单位是银行,现在遇到这样的情况:在职公司查到我有办过营业执照,要辞退我,执照是之前需要办理其它业务时所需,家人办理,本人并不知情,现在已经申请吊销,我在办理执照之前、过程中以及后续,一直都是在该公司任职,没有任何经营或者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也没有给公司带去任何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现在因为怀孕才跟公司请的长病假,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的任职公司能够以此为由辞退孕妇吗?
2024-09-14 21:12尊敬的求助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因此,您的任职公司如果以您持有营业执照并存在其他经营行为为由辞退您,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建议您首先向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对方提供证据证明您确实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了不利影响。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期间,您可以积极收集有关自己任职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员工手册、工作记录等,以便为将来可能的诉讼准备充分的材料。 最后,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理性应对,相信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最终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