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实习生,和公司签了实习协议。口头说好工资120一天,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少发了几百块钱,问才知道交了税,超过800的部分要交20%的税。这样对吗
2024-09-14 21:14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而言,起征点为每月3500元,超过部分按以下标准征收。 -超过3500元至144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是105; -超过144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75; -超过30000元至42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是905; -超过42000元至66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是25%,速算扣除数是1355; -超过66000元至96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是2755; -超过96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是4355。 其次,在我国实行个税代扣代缴制度,即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从工资中直接扣减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没有为你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那么你有权要求公司补缴你未缴纳的税款。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有理由认为你的收入高于其法定限额(如3500元),并因此而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税款,你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