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解散,我在公司工作十七年,怎样赔偿。公司平时加班是按基本工资算的,但事假扣工资,是按全部工资扣的,是否合理
2026-01-10 11:22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17年,并且公司决定解散,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通常被称为“经济补偿”。具体数额取决于您的工龄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工龄越长,可能得到的补偿金越多。 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除非有特殊原因(如紧急任务)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如果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则可能构成违法,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加班费。 对于事假扣工资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法规的具体规定。如果事假期间公司正常发放工资,那么扣发的部分应该视为工资的一部分,不应该被扣除。 最后,如果您对公司的解雇行为有任何疑问或担忧,请及时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他们可以根据具体的案例为您提供建议和指导。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