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99年4月份到一个行政单位当一名贺驶员至今,单位一直以低于当年最低工资为报酬,也没节假日,福利,取䁔费更没加班工资,我想让单位交清五金,然后解除关系。 我能申请自己的权益都有哪些? 我能申请养老金个人部分的利息,滞纳金由单位付吗?因为是他们没缴导致个人部分也无法缴费。 我能在解除合同时申请补齐低于当年最低工资的工资吗? 我能在解除合同时申请以18年最你工资为每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吗?
2026-01-10 13:01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法中的诸多权利和义务。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薪酬与福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合法薪酬的权利,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因此,单位应当按照劳法的要求向您支付合理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法定假日与休息日。根据劳法第3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如果单位没有履行这些规定,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加班工资。根据劳法第44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养老保险。根据劳法第62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您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单位应该为其缴纳相应比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若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可能导致您的个人账户无法正常累积或影响您的养老待遇。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单位按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未按照本法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其他因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等。 离职补偿请求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依据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式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上一定比例的基数来确定。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