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9月6日离职,8月10日到9月6日工作一个月的工资没给,老板和劳动监察说和我们协商解决了,实际没解决,电话微信不回,请问可以去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吗?支付多少赔偿金?仲裁说得具体算出来数字
2026-01-11 15:17您在9月6日离职后,与雇主进行了沟通,并且表示希望得到8月10日至9月6日的工作期间的工资。然而,雇主未及时支付该部分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和其他报酬。如果您认为雇主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工资,那么您就有权要求雇主进行补偿。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长短、加班费、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 建议您先尝试通过与雇主直接沟通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提起仲裁或者诉讼。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能够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证明您的权利主张。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