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乡镇府雇佣我给乡里画文化墙,乡镇府为了出账方便,结款时候统一打进了承接乡村改造工程的承包人账户,承包人是另一个乡的副书记,钱进了他的账以后,一直拖欠不给我。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如果请求法律援助能不能行?
2025-10-10 23:2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因合同纠纷导致的资金被挪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建议您收集与该事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支付凭证、往来邮件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证明您有权获得款项,并且有助于证明您的权益受到侵害。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咨询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通常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决定寻求法律援助,请务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例如,在申请法律援助时,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以便相关部门能够了解您的情况并为您提供适当的法律帮助。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