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向B借钱,并由A写了一张借条给B,C作为在场人在借款人下签字,可是现在B却在C的名字前加上“担保人”三个字。请问,C是否要承担还款连带的责任?法院会怎样认定?
2025-04-19 06:42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借款人和贷款人,即债权人与债务人。如果C被要求签署“担保人”字样,则意味着C已经被视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 其次,即使在签名栏中没有注明“担保人”的字样,但若C在签名之前已经确认了其对借款的承诺并同意为借款提供担保,那么C仍然可能被视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到期未能偿还,债权人可以要求C履行担保责任,包括代偿借款本金及利息。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通常会在借款合同或相关文件中明确约定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于双方的沟通和管理。因此,在处理此类情况时,最好能够详细查阅相关协议或文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