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新闻出版局没有事先通知要求彩印门市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从来没有警告通知过,就晚上来彩印部搜查,把印刷品和电脑都搬走了,说没有印刷许可证,二话不说要搬东西,他们只让我看了一下他们的工作证,我也不知道真假,给了一张搬走东西的物品单,请问这合理吗?他们有权利这么做吗?
27天前首先,您所描述的情况中,新闻出版局在未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进行搜查,并且将印刷品和电脑搬走,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任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遵循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和便民原则。 其次,在此情况下,新闻出版局是否有权对您的印刷品进行搜查并带走?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形下(如涉嫌违法印刷)才有可能进行搜查。如果确实存在此类情况,那么新闻出版局有权进行搜查并带走相关物品。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新闻出版局的行为不合理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诉讼。同时,建议您保存好与此次事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