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与我丈夫分居近4年,但他一直不同意离婚。他是瑞典人,我现在只想请求法律诉讼。请问你们受理吗?没有子女及财产分割。谢谢
2024-07-11 23:0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希望进行的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是中国公民或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中国法院可以受理此类离婚案件。由于您丈夫是瑞典人,如果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或者您在中国提起诉讼,中国法院是有可能受理的。 在没有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情况下,离婚诉讼相对简单。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婚姻证明、分居证明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我们作为法律咨询平台,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但实际的诉讼代理需要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来完成。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