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我怀孕期间出轨,我发现的时候孩子才26天,孩子现在113天,我知道后他变本加厉直接同居,之后我带孩子回了娘家,婆婆告诉我一月给我三千块钱让我回娘家,可他们确定他儿子不想跟我过的时候他们直接说太嫩没有义务抚养孩子,钱不给,连个问候的电话也没有,之后就说家不用回了,让我带孩子出去租房租住房,房子是他妈妈名字,车是婚后贷款买的,还有五个月贷款才能还清,后来资讯律师,他说让我直接走,不算弃婴,我昨天把孩子给他爷爷奶奶和爸爸,我就偷偷的出来了,可他们说要告我,说我老公得了精神病,有医院的诊断书,还威胁我后果自负,我想知道我老公这样的状况向法院起诉我,法院会受理嘛,会怎么判,请你们帮帮我。
2024-10-26 12:34首先,关于您提到的“精神疾病”问题,如果您的丈夫被医院确诊为患有精神疾病,并且确实存在对您的伤害行为,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因为您的丈夫已经失去了作为父亲的责任,而且他的行为已经导致家庭破裂。不过,这需要具体的医疗证明以及相关证据支持。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通常优先考虑的是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情况。因此,如果您想要与孩子共同生活,建议先进行亲子鉴定,以确保双方身份的真实性,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决定谁来抚养孩子。如果最终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解决。 最后,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如果您的丈夫有婚前购买的房产或车辆等个人财产,应归其所有;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则应当平均分配。同时,您有权分得属于自己的部分。至于您提到的房子和汽车,由于这些财产都是婚后取得的,且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此应该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收集充分的证据和信息,尽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希望我的解答能够给您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