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长按正规程序被任命为某校校长,但因引进的民办学校要法人权,教育局又在三个月的时候免去了校长的职务,想咨询一下这种做法是否合法?非公编人员可以做公编学校的法人吗?
16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校长应当由国家机关或法定组织推荐,并通过公开竞争性选拔等方式产生。如果校长是在依法设立的公立学校中担任职务的,则其任职资格和任期等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至于您提到的民办学校聘用非公职编制人员作为法人代表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该民办学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设立的,并且有相应的审批手续,那么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是非公职编制人员,但必须符合相应条件,并经过适当的培训和考核。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民办学校的行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的教育政策和规定。 总之,对于任何机构或个人来说,在进行人事任免或者变更时,都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以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和教育秩序。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以便得到更准确和全面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