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7年怀孕后单位婉转诱导我辞职,没签离职单,当时法盲不懂,现在还在哺乳期,可以像原单位索要整个孕期和分娩后的补偿和生育津贴吗?还有北京市每个月最低工资吗?
9小时前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法律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答。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特殊保护。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等。 关于您的具体诉求,如果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按照事实劳动关系处理,并要求支付相关待遇。具体的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等。 至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这通常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公布的。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询最新的信息。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