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尾造船厂受了工伤,小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里面有钢板,做了伤惨签定,按工伤劳动能力签定九级伤惨,我今年四十二岁,工资一天165元,休息了半年,医生说明年还不能干重活,还得需要二次手术,公司只赔偿我六个月的工资,什么都没有了,这样合理吗,我应该能拿到多少钱,应该赔偿我几个月的工资医院里面的生活费给我按一天十元钱
2024-07-25 22:07关于您在马尾造船厂受伤并获得工伤劳动能力签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伤害后,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到您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计算可能得到的赔偿金额。 确定工伤等级。根据您的九级伤残签定,您属于三级伤残。 计算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在治疗和康复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一般为本人工资的80%-90%,但最高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由于您已经休息了半年,并且医生明确表示您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因此可以参考上述比例来计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和21个月的本人工资。 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您的伤情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评定。如果您存在生活自理障碍,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护理费等其他补偿项目。 其他可能的赔偿项。如因伤致残导致的工作损失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请您注意,以上计算仅为大致范围,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以及您个人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长短、是否达到伤残标准、是否有生活自理障碍等)进行详细分析。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团队沟通,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