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私人老板那干的,没有签合同。 前期压了2000块钱,还有100块钱的空调修理费没给报,一共2100。 提前一个半月辞职,把东西都整理好走的。 现在辞职两个月,压的工资还没给,问他要,他拿以前的200元快递费,杂费为由,要扣我钱,还在拖着没给我,那200块钱我已经用于快递,打的等,都是在工作上的开销,经过他允许的。 现在承认我的工资,就是找理由扣钱。 钱不多,就是他们的态度,我受不了,中间还有他老婆找理由准备扣我800,就一直拖着不给。刚刚说明天给我1900。真的,这副嘴脸太恶心了,我都想去工地直接要钱了。 我该继续要那200块钱吗,我能要回来吗?
2025-12-28 19:0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双方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护您的权益。如果雇主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您的权利受到保障。 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证据,以便于证明您的主张。 至于您提到的其他费用(如快递费、杂费),这些是否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是必要的劳动支出,那么可以要求雇主支付。但是,如果雇主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