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按揭买了一套二手房,中介方和卖方约定了拿到全款期限,由于银行放款慢导致了超出最晚拿到全款日期(卖方已拿到全款),卖方索要求不合理补偿,合同已表明是中介方对卖方的承诺,这样还有买方责任吗?2.合同约定卖方拿到全款两日内日交房,但是卖方现在不肯交房,请问卖方算违约吗
2024-10-31 00:05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是中介方对卖方的承诺,并且已经由中介方告知过卖方可能会有延迟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可能不会完全归于卖方。卖方可以提出合理的索赔,但最终的责任应由中介方承担。 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合同确实规定了卖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交付房屋,而卖方现在拒绝履行这个义务,这很可能构成违约。然而,具体是否构成违约还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判断。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与卖方进行沟通以确定具体的违约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