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套商品房现在租给一朋友 他要装修说装一个5000左右的门 但是门的费用要我承担 有道理么 在法律上我需要承担吗我现在的商品房是刚买的 门是玻璃门 看到速回 急等
2024-09-28 18:4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您的朋友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中,通常情况下承租人(即您的朋友)需要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内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维修保养费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 在本案例中,如果您的朋友想要安装一个价值5000元左右的门,并且这个费用应当由您来承担,那么这可能是不合理的。因为按照一般情况下的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的义务之一就是支付租金和维护好房屋设施的责任。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请及时沟通解决争议。 此外,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交易记录,如付款凭证、合同文本等,以便日后处理可能产生的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