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5.8.1开始休的产假,到现在没上班,社保公司一直给交着。老板说公司只负责前三个月产假的社保(只负责公司应承担的缴费金额,个人的还是个人承担),后面的15个月公司的部分和个人的部分都让我自己承担。合计金额有16900元。公司这么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我应该把钱交给公司吗?
2024-07-30 14:33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的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你应当将费用转交给单位。此外,由于社会保险费属于强制性义务,因此你应该与社保机构沟通,了解具体的缴纳情况,并要求社保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单位不配合处理,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直接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