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单位辞退合同订了三年 实际工作两年半 基本工资是2400实际拿到钱工资是三千 我想咨询下单位怎么赔偿法 谢谢
2024-08-14 15:50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您的情况下,您的基本工资为2400元/月,而您实际工作了两年半(即36个月),因此您的平均工资为。 2400元/月*36个月=86400元。 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平均工资*工作年限 将上述数值代入公式中,得到。 经济补偿金=86400元*5年=216000元。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应向您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216000元。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处理,争取更多的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