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跟我先生要离婚,可是15年买的房子,用他的身份证办理的,如果离婚了,这个房子怎么处理呢?会不会是他的了,可是他是上门女婿
2025-04-20 09:5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与丈夫离婚的情况下,该房产应当被视为您的共同财产。 关于房产的具体归属,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您们在婚姻期间对房产进行了协议分割或者赠予给其中一方,则房产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通常情况下房产归您所有。 至于“他是上门女婿”这一说法,这并不影响房产所有权的归属。房产的所有权取决于双方是否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产买卖合同,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