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公司项目结束,工作地点发生变化,调到另一个地方。没有去公司宿舍也不让住了,公司两个月后才口头告知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两个月是不是应该发最低保障工资或生活费
2025-04-20 09:42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在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了您的劳动合同,并且在您离职后的两个月内仍未通知您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以及未来的工作安排,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您是被违法辞退的,还可以主张双倍赔偿。 至于最低保障工资或生活费的问题,这通常是指劳动者在无工作可做的状态下应得的基本生活费用。但是,这种说法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劳动者和所有的情况。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