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1350,周末双休,实际上班30天,全年上班,工资3000多,现在改变工作内容,工作9年,咨询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2025-04-20 10:18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但是,在本题中,您提到的是由于工作内容的变化导致的劳动关系的变更,并没有提及是否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您的情况,我无法判断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建议您与所在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