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辞职,社保一直由原单位代缴,每月自己出钱,前段时间生育费用报下来了,一共是报一万多,可单位只给我五千,说报来的钱不是都给员工的,还说我已经辞职了,跟他们不存在劳动关系了,给我这么多就不错了。请问单位有权这么做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就这样吃哑巴亏吗
2024-08-03 02:10关于您在孕期期间被要求支付生育保险报销金额中的一部分,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生育保险垫付”。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生育保险待遇,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义务,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收集证据。保留与生育保险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明材料,如工资单、医院收据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沟通协商。直接与单位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解决方式。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通过人力资源部门解决问题。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无效,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选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包括但不限于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 请记住,在任何过程中都要保持冷静,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情绪冲动而做出错误决定。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