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劳务公司就是要帮我协商解除合同 我做了 三年赔我三个月的年平均工资 在多个一个月的补偿金 可我的合同期限要到明年的10.13号 我就是想问 我还有一年半的合同么到期 应该怎么赔偿呢
2024-10-05 18:03在与劳务公司的协商中,您有权要求赔偿您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并赔偿您的经济损失。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