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9年8月-1998年4月工作于事业单位,1998年5月后自动离职。离职前还没有开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请问:我工作时期是否能算可视同缴费?谢谢!
2025-07-04 17:54根据您的描述,您在1989年至1998年间曾在事业单位工作,并且在1998年5月后自动离职。在此期间,由于没有开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此无法确认是否能够按照视同缴费的规定计算养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意味着,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待遇。 因此,在没有开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情况下,即使在单位工作期间,也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视同缴费的规定,从而无法获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社保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