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处罚己开始执行确不给决定书是否违法
2025-09-19 03:03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警察已经开始执行对某人的行政处罚措施(如罚款),但没有立即向他们提供一份正式的书面决定书,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中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该决定书应包含以下信息。 行政机关名称; 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违反的法律法规依据; 处罚种类和幅度; 罚款金额及缴纳方式;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认为你有权获得一份正式的书面决定书,并且这份决定书包含了上述所有信息,那么可能意味着你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来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