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老公工伤住院,头部受伤,出院后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评了九级伤残,住院期间医药费一共话费十四万,社保给报销了十万,伤残津贴给了五万,但是现在单位把社保不报销的那四万直接从老公的伤残津贴中扣除,只给了一万,这样合理吗?不知道应该找谁解决
2024-11-02 12:4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社会保险制度和劳动关系中的权益争议。首先,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工伤保险是为员工提供的一种保障,旨在减轻因工作导致的身体伤害所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社保已经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并且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九级。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工伤保险并不完全覆盖所有医疗费用。除了基本的医疗保险外,还可能存在其他自付比例较高的医疗服务或特定治疗项目,这些通常需要通过个人承担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伤保险未能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单位有义务继续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伤残津贴和社保之间的关系,伤残津贴通常是根据工伤保险待遇来确定的,而不是社保支付的部分。因此,单位直接从伤残津贴中扣除非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做法可能是不合理的,因为这违反了工伤保险的初衷。 如果您对单位的行为不满,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途径解决问题。 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尝试达成共识。 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通过工会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 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解决方案应基于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谨慎行事,确保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尊重相关机构的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