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规定每日上班11小时为标准工时,每月有几个星期天就有几天休,若不休息按加班算,不知这样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2026-01-16 08:22您的工作时间安排(每天11小时)和休息日的分配(每月几个星期天就休息几天)都属于劳动者的权利范围。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7天法定节假日、30天带薪年休假以及每周至少40小时的工作时间等权益。 关于您提出的“每日上班11小时”这一规定,如果这确实是企业内部的具体规定,并且在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中已经明确说明了该工作时间,那么应当视为双方同意并遵守的一种约定。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员工能够获得合理的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导致健康问题。 至于每月有几天是休息日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每个自然月内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两天的休息日。这意味着,即使一个月中有几个星期天,也应该有两天休息日来弥补这个不足。当然,具体执行时还需要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实际需求,以确保公平合理。 最后,对于加班的处理方式,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无故延长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情况也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您对具体的规章制度有疑问或者担忧,请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