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遇到一个很头疼的事,因与前夫离婚有一个80平米的老房子,后拆迁置换啦,他拿钥匙反悔不交付,后来我就起诉法院判决我赢了,他不服上诉中院,中院维持原判哒!后来法院又下达执行裁定书那置换的房子执行给我哒!但这个房子在诉讼期间他把房屋简单装修啦一下,在下达执行裁定书他也没提出异议提装修费的事,等我住进屋里物业不配合办理水卡的事,理由是原资料是对方不是我,我也把执行裁定书注明的房号复印交付他们还是不理,通过几次找上面从新安装水表进门,但我前夫与他们又把我的水卡死了,他们说我们有私人纠纷,让我们自己解决,这合法吗
26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关于房产置换的问题,您已经胜诉并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然而,如果对方对房产进行了简单的装修,且没有提供相应的费用证明,您可以考虑要求对方支付这部分费用。这可能需要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民事诉讼。 其次,关于物业未配合办理水电卡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这是由于前任丈夫的行为导致的,那么您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条款处理。您可以联系物业公司了解具体情况,并要求他们履行他们的职责。 最后,对于前夫与物业之间的私人纠纷,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物业协商解决问题,或者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总之,处理此类争议时,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遵循正确的法律程序,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