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已经缴纳首付款10万,售楼中心说14年10月份交房,都是至今没有交房也没有退款。没给合同给我,交钱有收据,房子开发出来了。我想退房要回钱。
2024-06-25 21:5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2013年支付了首付款购买商品房,但至今未收到房屋也未得到退款。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有书面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这将有助于证明您的购房意向和付款事实。即使没有书面合同,您持有的收据也是重要的证据,可以证明您已经支付了款项。 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问题: 1. **沟通协商**:首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了解延迟交房的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问题。 2. **收集证据**:准备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付款收据、任何书面或电子通信记录以及可能的证人证言。 3. **法律咨询**: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法律权利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4. **法律行动**: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或退还款项。 请注意,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您可能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首付款的利息损失等。同时,如果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您还可以寻求刑事责任的追究。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您了解所有可能的法律后果,并得到专业法律意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