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因受人邀请去他家喝了酒,晚上回家的途中出了车祸,拨打了120,当时说他们没那么快赶到,叫先联系镇卫生院,但联系后离事故现场只有几百米的卫生院迟迟未到,后因抢救不及时离世,我想问各位律师盆友,邀请方和镇卫生院,有没有责任,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025-04-15 21:2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交通事故中,一方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导致事故发生,另一方可以向其主张赔偿。但是,在这个案例中,您提到的“邀请方”并没有直接参与事故,因此理论上来说,他们可能不会被认定为有责任。 至于镇卫生院的责任问题,通常情况下,医院会尽力提供紧急医疗服务,并且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如果卫生院未能及时到达或延误救治时间,这可能会被视为疏忽大意的行为。然而,具体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总之,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您已经对镇卫生院进行了索赔,也建议保留相关的证据以备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