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之前我们帮一间公司找了几个临时工,我们与该公司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合同,(我们签了,他们没有盖公章)而现在在规定的用工期间,他们解雇了我们的临时工,还说我们不是正规的派遣公司(我们是在校学生),这个是合理的吗?然后工资不与我们结算,直接与临时工结算,除非我们提供发票。这也是合理的吗?最后我们签订的那份派遣合同,如果我们不拿回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吗?现在我们该怎么做呢?麻烦了
2024-07-08 14:49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有几点需要注意: 1. 合同效力:虽然您们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但对方没有盖公章,这可能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但具体效力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 2. 解雇临时工: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解雇条件的约定,公司应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雇临时工,可能构成违约。 3. 结算工资:关于工资的结算方式,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应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通常应由劳务派遣方(即您们)与用工单位结算后,再支付给临时工。 4. 发票问题:如果合同中有约定需要提供发票,那么按照约定执行是合理的。如果没有约定或对方要求不合理,您可以拒绝。 5. 合同拿回:如果合同对您们有不利影响,不拿回合同可能会影响您们的权益,比如在发生纠纷时缺乏证据。 6. 应对措施:首先,您们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在采取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们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