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在中介签订的买卖合同,当时房东在外地回不来,委托她弟弟签的(没有委托书),甲方和经手人签字都是她弟弟签字,等了快三个月了,房主以没时间不配合办理过户等手续,也不露面,请问我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或者要求房主配合办理吗? 甲方是卖方的名字,但是都是房主的弟弟签的字~ 合同手写的部分是(甲乙双方约定若甲方无法于2017年5月1日之前配合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乙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费用退还乙方)
2024-10-05 23:3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房主之间的纠纷可能涉及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您认为房主要求您配合过户手续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并且导致您的利益受损,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争议。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解决方案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