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一家培训机构工作,培训机构总部给的资料里不涉及幼小衔接,所以我自己做了一套拼音课件,我是8月15号签的离职合同,合同上的离职日期是8月7号,现在公司找我要我的拼音课件,但是我的课件从想法到素材都是我自己找的自己做的和公司无关,但是公司说不给课件就要起诉我,请问这件事从法律角度上说我占理吗?如果真的打官司我赢的几率有多大?
23天前在您离职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通常会包含保密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要求员工在离开公司后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或使用其资源进行竞争性活动。如果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制作并分享了关于幼小衔接课程的内容,这可能被视为违反了这份保密条款。 然而,您的主张是否胜诉将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保密条款的具体内容。每个地区的劳动法以及相关行业标准都可能有所不同。确保了解并遵守任何适用的保密协议是非常重要的。 您是否已向公司提供了完整的授权信息。根据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员工必须事先获得公司书面授权才能使用公司资源创建新的作品或提供服务。 公司是否有证据证明您违反了保密条款。这可能需要收集和分析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 法院对案件的理解和裁决。不同法院对于类似案例的看法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最终结果可能会因具体案情而异。 总的来说,虽然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但如果您能够充分证明您的行为并不违反保密条款,并且有合理的理由(如为个人兴趣创作)来解释您的行为,那么获胜的可能性可能会较大。建议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