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5年购买广汇房产商铺一间,总价96万,付款57万,没有产权证,只有购房协议书,协议商定第二年付完剩余款项,但出现意外,资金没有单位,到现在未付剩余部分,现房产公司起诉。我想知道没有产权的房屋房产公司销售给我们,是否属于违法,再就是我答应明年一次性付完款,有没有机会
2026-01-10 19:31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房屋买卖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合同条款是公平合理的,那么该交易应该是合法有效的。 然而,在您的案例中,由于存在产权证书缺失和购房协议书的情况,这可能构成一种“不完全合同”,即一方提供了一个不完整或不可信的文件作为支付条件,导致另一方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例如,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产权证书),并且对方也未能及时支付剩余款项,那么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存在违约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对于您的第二个问题,“我答应明年一次性付完款,有没有机会”这个问题,具体取决于您与房产公司的约定。如果你们之间的协议明确约定了分期付款的时间表并遵循了这个时间表,那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或者请求解除合同,以避免因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由专业的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情详细情况给出准确解答。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需要处理,请咨询当地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