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做了有六年多,工厂为我交了8个月的社保。加班工资我们这儿12工作时间转班18小时一月二次转班,节假日从来没有双倍工资。高温费4年没有
2025-04-10 02:54尊敬的用户,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该工厂工作了6年多,并且公司为您的社会保险缴纳了8个月。然而,在您的工作中,存在一些争议和不合理的待遇。 关于加班工资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但是,如果加班时间超过了法定标准(通常为不超过4小时),则应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您在转班时工作的时间超过了18小时,并且在节假日也未得到额外的双倍工资,这可能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此外,对于高温费的问题,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夏季高温期间,企业应当向从事露天作业或者室内高温作业的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清凉饮料,不得安排室外作业人员加班加点。因此,如果您的工作岗位属于高温岗位,则应该获得相应的高温补贴。 总之,建议您及时与工厂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