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起诉了,当时老板买了一台二手车,我有申请劳动仲裁。大概在2012年左右我在一个建筑公司上班,当时老板买了一台二手车,但是用的我的名字,后面公司出问题,老板拖欠我1.3万元工资未支付,我有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因为地方远,我又证据不足,也就没管了。。。。但是最近两年一直有第三方的人打电话让我把车过户给他。。。我要求支付清我的工资。。。对方没给,昨天收到法院的传票,我被起诉了,要我去开庭。。。我想请律师帮忙分析这种情况我可以不过户给对方吗?对方车子违章特别多。。。我也很担心。。。但是毕竟他们欠我工资在先。。。无条件转我又不甘心。。。还请律师朋友能否帮我出出主意,人在中山火炬开发区,老板是否有权把我名下车卖掉,是否合法?对方是否有权利起诉我过户?我能否追回工资,或者用车抵债?
2025-02-08 22:22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进行沟通和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关于车辆所有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权应当由车辆登记人享有,除非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如果您的名字出现在车辆购买合同中,并且没有明确约定该车属于他人,则该车仍应视为您的财产。 其次,关于债务问题,如果您已经依法进行了劳动仲裁并主张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款项。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欺诈或不当行为,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关于车辆转让的问题,如果您的债权是基于车辆所有权而产生的,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将车辆转移至您的控制之下,以实现对债权的优先受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确保转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关于车辆违章的问题,这并不影响您向对方主张债权的权利。您可以考虑采取一些措施,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章造成的损失。 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建议,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具体案件进行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