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计划4月给调薪,由于种种原因推迟到10月,答应补4-9月的差额,但差额要到来年1月补发,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吗?另外说,如果在1月前辞职,4-9的差额工资不在补发,请问符合劳动法吗?如果真要在此期间离职,怎么要回这部分钱
2025-02-08 21:39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公司在调整员工薪资时应当及时支付,并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补发。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是否可以在1月份之前辞职并要求获得这段时间的薪资差额,具体情况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内部规定。一般来说,在某些情况下(如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这段时间的薪资差额。但是请注意,这种行为必须基于合法的理由,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合同。 最后,如果真的要在1月份之前辞职并且希望获得这段薪资差额,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解决。通常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谈判来达成一致,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更详细的指导,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