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不发工资,从2016六月份开始扣225元,(工资1200)至十月份重新开业工资1500扣225元,现差二个月工资,和扣除的。注:部分员工差三个月,本人是促销员,其工资是经过超市。
2024-09-21 21:21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在此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建议您与超市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认为超市没有按时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要求其补发拖欠的工资,并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争议,例如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查询相关政策并寻求帮助。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