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在一个商场做公司导购5年了,现在公司撤柜了,就安排我去令一家很远的商场上班,我去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工作期间公司也没有和我签署任何协议及合同,我现在就是想了解清楚我的这种情况该怎样维权,谢谢!工资流水,单位在深圳,上班在南昌,社保补工资,没有2千多
2026-01-08 12:54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此外,如果公司在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具体的金额为每月工资标准乘以两个月。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法律规定进行。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