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做小饭店的个体商户,今年5月我在大学旁转租了一间铺面,转让费4万伍千圆,房租一年是四万染仟圆,在鉴转让合同时和转让人连同房东一起鉴了一份转让合同,经和房东商定在合同上加了一条,房费四万染分二次交,房东当时也同意并鉴:字,因房期:到10月8号,按合同上一条,房租应提前三个月交,但七月份我电话约房东签合同交租金,房东因有事没签,现在房东要求我交全年租金,而且还停了店里的电,我想间之前转让合同和房东的协定和他的签字有效吗。注:房东不是第一房东,他是承包转租,还有他是村干部,他这种经营合法吗
2025-01-16 19:0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将租金分为两部分,并且在租赁期间提前支付。因此,您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如果房东坚持要求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这可能违反了合同中的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房东提出违约赔偿请求,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另外,关于房东是否合法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其承包经营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