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前段时间租一间门面,同时交了4000的押金,交押金的那天销售人员说一个星期签合同,(目前我也只有他们开具的一张押金条),可是他们的销售人员一个月左右才通知到我,但是我现在因为身体原因不能租那门面,请问我的押金还能退回吗?谢谢
2024-11-24 13:25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出租方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押金的退还条件和流程。一般来说,如果出租方违反合同约定,如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房屋等,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方退还押金。 然而,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您提到的“销售人员一个月左右才通知到您”,这可能意味着出租方未履行其告知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款的要求,并说明您的实际情况以及押金管理中的相关规定。 此外,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