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刚买的二手房,4月20号在农业银行办的房贷,当时办的时候是有9折的利率,手续都办完了就等审批下来过户,等了一个月审批下来了,过户也完满结束了!可到现在7月19号了都没放款,房东也一直在催我,直到今天去农行询问才知道因为利率上了95折,让我改签,我想咨询的问题就在这里了,4月20号办好的9折贷款手续拖到现在银行就没责任吗?我要是一直不改签要负法律责任吗?
2024-11-24 13:4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包含关于提前还款和利率调整的相关条款,那么银行可能有权要求您按照新的利率支付剩余的贷款本金。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利要求银行退还因延迟放款而产生的利息损失。 此外,如果您与银行协商后决定继续执行原协议,且银行同意修改利率并重新计算剩余贷款金额,那么银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您支付迟延付款期间的利息损失。 最终,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具体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建议您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